學校實施垃圾分類,也明定罰則。舉凡垃圾未分類、該回收未回收、廚餘往垃圾桶丟,只要被查出來,教職同仁第一次開黃單警告,第二次就罰款;學生則依校規處理。
「垃圾分類」說來簡單,其實要嚴格執行真的很困難。學校上千人,教職員近百人,並不是大家都會那麼循規蹈矩認真做分類的。難免會有貪圖一時方便的人,隨手把垃圾一丟,管他是寶特瓶類還是紙類,菜渣還在保麗龍碗也是照丟不誤。不守規定的班級還比較容易查出來,但人來人往公共區域裡的垃圾桶憑空冒出“非法入侵垃圾”,去那裡找亂丟的犯人?
說起執行本項政策的環教組長,人稱“福爾摩斯”。因為她就是有辦法從那些食物殘渣、破杯髒碗裡,找到線索,糾出犯人。她的絕招之一,就是拎著沒有沖乾淨的保麗龍碗或紙杯,一間一間辦公室去問:「今天誰吃蚵仔麵線?」、「今天誰買85℃咖啡?」通常只要問到當事者,大多數的同仁應該是不敢睜著眼睛說瞎話,只能乖乖承認,畢竟辦公室裡的同仁都是目擊證人。光憑她這份鍥而不捨、毋枉毋縱的精神,即使我們真的違規被抓到了,也只有心悅誠服、痛改前非的份。
今天一早還不到八點,環教組長拿著一個紙杯,目露兇光的到我們辦公室問:「你們昨天有誰叫『歇腳亭』的飲料?」她明察秋毫的雙眼掃射我們一遍。「冤枉啊!大人,我們都沒有。」聽到這種問題,我們都心知肚明她又要查案了,於是大夥異口同聲連忙否認。
「氣死我了,不知道是誰,那麼沒公德心,整袋飲料杯,全丟到普通垃圾桶」環教組長義憤填膺的說。可是我們全都不知情,愛莫能助。她只好拿著紙杯,繼續到其他辦公室調查。
一節課後,我聽到電話廣播:「請問有哪位同仁昨天訂『歇腳亭』飲料的,請和學務處聯絡。」果然是那位鍥而不捨的環教組長,還在繼續偵查工作。我心裡有些懷疑:「會有老師承認嗎?聽到她的聲音就知道是什麼事啊!」
果然沒有人和學務處聯絡。
快中午時,我去學務處會公文,環教組長問我:「你有沒有印象那位同仁或家長姓薛?」原來她已從警衛那裡問到,訂飲料是一位姓薛的女性。嗯!離破案近了一點。可是學校沒人姓薛,我也想不出有什麼姓薛的家長。原來搜索範圍已從教職員擴大到學生了。因為學校禁止學生叫外送飲料,也禁止老師幫學生外訂飲料(以免飲料不潔,學生吃壞肚子),所以老師如果想請學生喝飲料時,往往會和該班家長說好,以家長的名義訂來,這樣警衛就只好放行了。那時我心裡還想:「至少訂飲料的那班導師會知道啊,為什麼就是不承認呢?」
匆匆一天過去了,我已經完全忘了這回事。就在最後一節上課前,忽然響起全校廣播:「請昨天有喝『歇腳亭』飲料的同學,到學務處集合。」一聽到這個廣播內容,全辦公室的人都笑了出來。
「天啊!現在還在查?」甲說。
「有學生會笨到自己去自首嗎?」乙也覺得很好笑。
「反正她又沒說什麼事,說不定學生還以為他喝飲料中獎了呢!」丙用諜對諜的口氣推測。
不到一分鐘,我聽到學務處傳來環教組長破口大罵的聲音:「你們怎麼這麼沒公德心?紙杯不分類亂丟…」
不會吧!真的抓到犯人了?我馬上衝出去一探究竟,只見一群學生,有的一臉迷惘、有的臉帶差愧的站在那裡聽訓。
我小聲的問旁邊站的其他學務處同仁:「喝飲料的學生真的來集合了?」
「對啊,原來是昨天的社團課,外聘的劍道社老師請學生喝飲料。還好七年級學生比較單純,叫他們來集合就真的來集合了。」那位同仁也覺得很好笑。
搞了半天,是外聘社團老師訂的飲料,難怪一整天怎麼找、怎麼問,大家都不知情。原來是偵查方向錯誤。但是查清楚也好,至少所有老師都擺脫嫌疑犯的罪名。真該感謝這位福爾摩斯的鍥而不捨。
隔了一會兒,走廊上傳來一個學生的抱怨的聲音:「都是你啦,昨天幹嘛亂丟飲料杯。」我抬頭一看,他們正在一杯一杯清理自己昨天享受完的後遺症。「我那知道啊,就想趕快丟了就回家啊,誰叫你們都不幫我弄。」肇事者也有滿腹苦水。
希望這些孩子,能繼續保持那樣的單純天真。如果有環保意識及公德心一點,應該會更好。我更佩服那位福爾摩斯。如果是我,說不定隨便找兩個公差學生把垃圾處理乾淨就算了,因為調查真相所花的心力遠遠大於處理那一小袋垃圾。如果查出來的”犯人”是教職同仁,說不定還冒著破壞同事情誼或被人討厭的風險,可是她堅持原則、不和稀泥,結果終能真相大白,學生學到了教訓,大家也應該都清楚,「垃圾分類」是玩真的,不是說說而已。
「垃圾分類」說來簡單,其實要嚴格執行真的很困難。學校上千人,教職員近百人,並不是大家都會那麼循規蹈矩認真做分類的。難免會有貪圖一時方便的人,隨手把垃圾一丟,管他是寶特瓶類還是紙類,菜渣還在保麗龍碗也是照丟不誤。不守規定的班級還比較容易查出來,但人來人往公共區域裡的垃圾桶憑空冒出“非法入侵垃圾”,去那裡找亂丟的犯人?
說起執行本項政策的環教組長,人稱“福爾摩斯”。因為她就是有辦法從那些食物殘渣、破杯髒碗裡,找到線索,糾出犯人。她的絕招之一,就是拎著沒有沖乾淨的保麗龍碗或紙杯,一間一間辦公室去問:「今天誰吃蚵仔麵線?」、「今天誰買85℃咖啡?」通常只要問到當事者,大多數的同仁應該是不敢睜著眼睛說瞎話,只能乖乖承認,畢竟辦公室裡的同仁都是目擊證人。光憑她這份鍥而不捨、毋枉毋縱的精神,即使我們真的違規被抓到了,也只有心悅誠服、痛改前非的份。
今天一早還不到八點,環教組長拿著一個紙杯,目露兇光的到我們辦公室問:「你們昨天有誰叫『歇腳亭』的飲料?」她明察秋毫的雙眼掃射我們一遍。「冤枉啊!大人,我們都沒有。」聽到這種問題,我們都心知肚明她又要查案了,於是大夥異口同聲連忙否認。
「氣死我了,不知道是誰,那麼沒公德心,整袋飲料杯,全丟到普通垃圾桶」環教組長義憤填膺的說。可是我們全都不知情,愛莫能助。她只好拿著紙杯,繼續到其他辦公室調查。
一節課後,我聽到電話廣播:「請問有哪位同仁昨天訂『歇腳亭』飲料的,請和學務處聯絡。」果然是那位鍥而不捨的環教組長,還在繼續偵查工作。我心裡有些懷疑:「會有老師承認嗎?聽到她的聲音就知道是什麼事啊!」
果然沒有人和學務處聯絡。
快中午時,我去學務處會公文,環教組長問我:「你有沒有印象那位同仁或家長姓薛?」原來她已從警衛那裡問到,訂飲料是一位姓薛的女性。嗯!離破案近了一點。可是學校沒人姓薛,我也想不出有什麼姓薛的家長。原來搜索範圍已從教職員擴大到學生了。因為學校禁止學生叫外送飲料,也禁止老師幫學生外訂飲料(以免飲料不潔,學生吃壞肚子),所以老師如果想請學生喝飲料時,往往會和該班家長說好,以家長的名義訂來,這樣警衛就只好放行了。那時我心裡還想:「至少訂飲料的那班導師會知道啊,為什麼就是不承認呢?」
匆匆一天過去了,我已經完全忘了這回事。就在最後一節上課前,忽然響起全校廣播:「請昨天有喝『歇腳亭』飲料的同學,到學務處集合。」一聽到這個廣播內容,全辦公室的人都笑了出來。
「天啊!現在還在查?」甲說。
「有學生會笨到自己去自首嗎?」乙也覺得很好笑。
「反正她又沒說什麼事,說不定學生還以為他喝飲料中獎了呢!」丙用諜對諜的口氣推測。
不到一分鐘,我聽到學務處傳來環教組長破口大罵的聲音:「你們怎麼這麼沒公德心?紙杯不分類亂丟…」
不會吧!真的抓到犯人了?我馬上衝出去一探究竟,只見一群學生,有的一臉迷惘、有的臉帶差愧的站在那裡聽訓。
我小聲的問旁邊站的其他學務處同仁:「喝飲料的學生真的來集合了?」
「對啊,原來是昨天的社團課,外聘的劍道社老師請學生喝飲料。還好七年級學生比較單純,叫他們來集合就真的來集合了。」那位同仁也覺得很好笑。
搞了半天,是外聘社團老師訂的飲料,難怪一整天怎麼找、怎麼問,大家都不知情。原來是偵查方向錯誤。但是查清楚也好,至少所有老師都擺脫嫌疑犯的罪名。真該感謝這位福爾摩斯的鍥而不捨。
隔了一會兒,走廊上傳來一個學生的抱怨的聲音:「都是你啦,昨天幹嘛亂丟飲料杯。」我抬頭一看,他們正在一杯一杯清理自己昨天享受完的後遺症。「我那知道啊,就想趕快丟了就回家啊,誰叫你們都不幫我弄。」肇事者也有滿腹苦水。
希望這些孩子,能繼續保持那樣的單純天真。如果有環保意識及公德心一點,應該會更好。我更佩服那位福爾摩斯。如果是我,說不定隨便找兩個公差學生把垃圾處理乾淨就算了,因為調查真相所花的心力遠遠大於處理那一小袋垃圾。如果查出來的”犯人”是教職同仁,說不定還冒著破壞同事情誼或被人討厭的風險,可是她堅持原則、不和稀泥,結果終能真相大白,學生學到了教訓,大家也應該都清楚,「垃圾分類」是玩真的,不是說說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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